辽宁省公安厅
对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179号建议的答复——《关于缓解学校门前交通拥堵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2日          编辑:省公安厅张蕾         来源:辽宁省公安厅

康若正等9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缓解学校门前交通拥堵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涉及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三个厅局,各厅局对此建议非常重视,现答复如下:

  多年以来,交警部门在辖区所属的各中小学校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每个学校均设立交通安全“护学岗”,每天在学生上学、放学交通高峰时段派出民警疏导交通、维护中小学生(幼儿)交通安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实际工作中,由于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健全、交通流量大、道路通行能力差、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淡薄等原因,学校周边交通环境仍存在安全隐患。按照您的建议,我厅交警部门下一步将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基础建设,提高通行能力。对辖区内学校周边道路的车流量、车辆乱停和交通标志、标线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影响学生进出校门安全的事项逐一进行登记,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对发现的涉及交通设施缺乏等事项,及时完善。抓好校园周边公路标准化建设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配套设施建设,在修建公路时设置交通警告、禁令、指示、标志标牌,以确保过往车辆和行人的交通安全。借鉴其它城市的先进经验,在学校门前建立“港湾式”停车场,以便最大限度的增加路面临时停车泊位。同时,建议学校设置一处或两处侧门,实现学生校内分流。 (二)加大执法力度,改善学校周边环境。一是加强与城管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对学校周边的乱停乱放、摆摊设点、乱鸣喇叭、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彻底整治;二是进一步落实护送中小学生上放学责任制,在学校周边路口安排民警,坚持每天早、中、晚做好学校的交通护导工作,引导有车辆的家长合理停放车辆。

  (三)搞好规划,合理布局,把学校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总体布局。对学校周边的新建建筑,在交通安全、消防设施、公用设施等方面,要充分考虑学校教学的特点和学生的安全。新区建设要留足配足学校用地,确保不出现挤、改、卖教育用地现象。 (四)努力形成“学校牵头管理、学生积极参与、家长承诺践行”的工作格局。一是掌握源头信息,规划停车区域。属地交警大队联合学校通过学生填写登记表的方式,采集学生家长车辆信息,掌握接送车辆总量及各年级数量,以班级为单位建立接送学生车辆信息台账,并根据校园周边实际停车条件规划停车区域,制作停车示意图发放给家长。二是开展志愿活动,让学生参与管理。每周安排一次学生志愿者协助民警管理停车秩序。对违停的家长们进行劝导,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车辆由学生们张贴“车辆违规停放劝告单”,并记录下车辆号牌,交由校方对照车辆信息台账,在周一升旗仪式上进行通报点评。三是通过家长承诺,提升自觉意识。由校方向每位学生发放“学生家长停车承诺书”,要求家长在承诺书上签字,承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停车。

  省教育厅针对中小学生上下学家长接送不便、导致学校门前交通拥堵等问题,积极研究对策,推动各地实行中小学生错时到校和放学,不断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取得一定成效。

  关于初中和高中学生错时放学问题。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省教育厅不能统一规定具体错时安排,但将积极推动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在充分论证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下,认真研究制定具体错时放学政策。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省教育厅于今年3月10日印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教办发〔2017〕20号),明确提出了以下意见。一是提高认识,全面开展。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其作为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为辽宁全面振兴服务能力、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落细落好。各中小学校积极作为,坚持学生与家长自愿的原则,充分利用学校资源优势,实行弹性放学,并提供必要的灵活多样的学生课后服务。强化学校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好各项工作预案,确保把好事办好。二是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向本地区党委、政府汇报此项工作,积极整合社会资源,提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的形式推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逐步构建学校为主、社会参与、校内校外有机结合的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服务体系。暂时不能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的地区,也要统筹规划,多措并举,指导辖区内各中小学校抓好课后服务落实工作。课后服务的具体时间段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是遵规守纪,尽职尽责。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案要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提倡各中小学校在开展课后服务的过程中,由学校安排教师或教师主动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同时,省教育厅还在坚持推动不断加强学校安全管理、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基础上,推动学校进一步加大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力度,并通过“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积极开展对学生家长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努力让学校门前习惯性的交通违规行为逐步减少。

  按照省教育厅工作部署,各地和各中小学校正在积极采取有效举措,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等工作。这些工作有效落实后,学生自愿选择的空间和错时离校的弹性将进一步增大,学生及家长的交通规则意识将进一步增强,学校门前交通拥堵问题将会得到进一步缓解。

  省住建厅将按职责分工,积极配合交管部门,指导各市制定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加快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严格执行配建停车标准,鼓励建设地下停车场(库)、立体停车场(库)。加大指导监督各市城市管理执法的力度,进一步缓解公共道路停车需求,规范道路停车秩序,确保道路畅通和学生安全。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