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
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31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严格规范交警执法行为和警务用车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9日          编辑:         来源:辽宁省公安厅

 

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

1311号建议的答复

 

钟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格规范交警执法行为和警务用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向您建议中说的那样,十八大以来省公安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公安部的相关要求。对交警如何执法,公安警务车辆的使用,电子警察抓拍违法等执法工作在不同时期提出了一系列的具体要求,在执法工作的各个方面有了很大的改观,收到了明显的效果,深受百姓的赞同和欢迎。但是从实际执法情况看,仍然存在不足和问题。如您提出的一人执法隐蔽执法警车违法的现象在个别地区个别民警身上的确存在,尤其在政法系统教育整顿以来还时有发生的确不应该。下步,我们将针对您提出的一人执法隐蔽执法警车违法纳入交警纪律作风整顿的顽瘴痼疾问题清单,坚决整治这一群众不满意影响整体公安队伍形象和执法机关公信力的不良现象。

一人执法问题,我们将继续推动派出所和属地交警大队成立联勤中队,共同参与道路交通管理,优化警务资源、提高警务效能,最大化解决交通管理警力不足的问题,在一些偏远或警力严重缺乏的地区,采取交警派驻乡镇公安派出所制度,明确巡特警和派出所民警要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以最大限度地保障道路的畅通和安全,从根本上解决一人执法问题。

针对个别地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不规范、不科学、不合理问题,辽宁交警部门从去年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开展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非现场执法专项整治,据统计专项整治前全省共有执法取证设备32756处,通过整治作废4266处,停用12828处,现正在使用的全省共计15662处。并建立了异常设备熔断停用、新设监控设备审批、监控设备年报等三项工作机制。今年,我们还将出台《辽宁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交通监控技术设备设置应用管理工作规范》,全力推动我省非现场执法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发展。我省将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发现隐蔽执法等执法不规范及逐利执法现象将严肃处理。

关于警车违法问题,您建议中所提到现象在个别地区个别民警身上的确存在。警用车辆为保障执行勤务法律上给予了一定特权,但确有个别警务人员在非执行勤务时特权行驶。我们将在进一步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全面加强公务用车特别是警车管理,教育全警严格规范警用车辆使用,坚决杜绝开特权车”“霸王车。同时,严格查处警用车辆违法行为。对工作中发现的警车违法行为,一律严格处理。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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