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93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提升警务辅助人员待遇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1日          编辑:省公安厅         来源:辽宁省公安厅

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1093号建议的答复

邵立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警务辅助人员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党中央及省委有关辅警管理地方立法的意见要求,省公安厅致力于推动辅警管理省级立法工作,在省级层面加强顶层设计,通过立法形式,加强辅警管理监督和职业保障。202210月,省公安厅向省司法厅申请将《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辅警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计划项目。20233月,经省委批准,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计划公布,《辅警条例》被正式列为初次审议项目,并计划于20235月启动一审。目前,《辽宁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处于省司法厅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辅警条例》正式实施后,将进一步改善警务辅助人员的各项待遇。一是拓展了辅警职业发展空间。《条例(草案)》第二十六条规定特别优秀辅警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给予适当照顾。招录机关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面向特别优秀辅警招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是加强了经费保障。《条例(草案)》第二十条规定“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辅警的薪酬保障、公用经费、被装装备等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三是强化了政治引领。根据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已明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把辅警管理纳入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建立健全民警、辅警一体化党建、队建、工会等工作机制。同时,提出辅警的党团关系原则上转入所属用人(工)单位,不断加强职业忠诚教育和职业精神培育,激励广大辅警忠诚履职、爱岗敬业。

在推动辅警管理地方立法的同时,围绕《条例(草案)》内容,省公安厅正在研究起草立法衔接配套制度措施。待《辅警条例》正式颁布后,计划制定辅警考核评定、教育培训、纪律查处、表彰奖励等制度规范,并逐步建立以“1(辅警条例)+X(配套衔接制度办法)+N(公安战线业务规范)为框架的辅警规范管理制度体系,以强化《辅警条例》实际操作,为《辅警条例》落地实施增添保障。

下一步,省公安厅将全力推动辅警管理地方立法工作,争取早日通过审议、颁布实施,为辽宁公安辅警队伍依法履职、依法管理提供保障。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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