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438号提案的答复《关于继续推进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专项治理行动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8日          编辑:省公安厅张蕾         来源:辽宁省公安厅

 

赵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推进机动车礼让斑马线专项治理行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认真借鉴上海、深圳等地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经验,严厉查处包括“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各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仅2018年全省就查处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5.27万起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与全国兄弟省(市、区)份相比,我省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活动起步较晚,开展的还不平衡。按照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从如下方面加强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 

  一是推动让行规则社会熟知。深入运输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驾校、社区,并在公安交管部门窗口和城市主要路口,通过张贴海报、设置展板、发放材料、承诺签约,以及利用双微”新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机动车让行斑马线法律规定,使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明确掌握、熟记应用让行规则。在广泛宣传引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的同时,引导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过街通行规则,自觉抵制闯红灯违法行为二是宣传曝光不礼让违法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宣传软实力,强化警媒联动,利用主流媒体、公益广告、专家访谈等方式,集中宣传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危害,集中曝光一批典型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引导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礼让。三是推动重点车辆示范。从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等重点车辆入手,会同相关部门指导运输企业、部队、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开展带头礼让主题活动,并加强内部管理和考核,教育引导重点车辆驾驶人遵守让行规定,率先示范引领。对重点车辆违反让行规定的,通报所在单位,建议加强管理,进行内部教育处罚。 

  二、强化执法管理 

  一是强化日常执法监督将治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作为日常工作重点,定期分析本地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和事故的规律特点,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加强日常执法管理,提高执法管控效能。二是突出执法管控重点。以学校、医院、车站、商业区等周边道路行人流量大、秩序混乱、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和事故多发,以及转弯机动车不礼让绿灯过街的行人和非机动车、无信号灯控制斑马线的路口路段为重点区域,以早晚高峰为重点时段,加大现场查纠力度。以城区主干路为重点,并不断将治理工作由主干路向支路延伸,由中心城区向外围延伸,形成礼让斑马线良好示范辐射效应。三是同步治理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在治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同时,同步加强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治理。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设立学习教育点,采取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等方式,提高对交通违法行为人的教育管理效果。四是适时组织整治行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省统一行动、各交警支队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全市统一行动,持续严管车不让人、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用足罚款、记分手段,严格执法,形成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 

  三、完善硬件设施 

  一是推广不礼让抓拍系统。按照《人行横道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1244—2015),在重点区域、路口增设完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推广应用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自动抓拍设备,全天候严查严管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行为。二是试用闯红灯抓拍警示设备。结合实际,引进人脸自动识别技术,自动抓拍闯红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探索试行曝光违法人员部分信息或通过事后约谈、通报、追查等方式,有效查处和震慑行人、非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行人、非机动车过街流量大、闯红灯突出的路口路段,安装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警示装置,语音提醒红灯期间不闯灯、不越线,在安全区域耐心等待。三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按照《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人行横道信号灯设置规范》(GA/T851—2009)、《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等标准规范,对所有路口路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斑马线应划必划、信号灯应设必设,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四是优化行人过街设施。商业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交通聚集点附近道路,适当增加过街设施数量,确保满足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需求。在主干路行人流量大或行人难以通过的危险路段,推动相关部门建设兼顾非机动车过街需求的人行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鼓励在商业区、交通枢纽等人车密集地点,结合建筑物内部人行通道设置连续的立体过街设施,形成地下或空中人行连廊。五是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对无信号控制的斑马线,在斑马线前的路面设置停止线和斑马线预告标识,配合设置斑马线指示标志,并根据需要增设减速、“注意行人”“车让人”等提示警示标志标线,提醒机动车驾驶人提前发现、依法礼让。结合实际,适当增加立体斑马线、发光斑马线或铺设彩色路面,提高视认效果。六是调整交通信号灯。优化交通信号灯相位和配时,重点解决信号配时不合理、信号相位冲突、行人过街时间不足或过街等待时间过长等问题。 

  四、形成良好氛围 

  一是组织志愿者劝导活动。协调文明办、团委等部门,动员在校学生、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到路口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及时劝阻、纠正机动车不礼让和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二是建立信用惩戒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和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与个人信用挂钩,纳入诚信不良记录,实施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三是发动群众共同参与治理。设立交通违法举报平台或开展交通违法“随手拍”等活动,试行市民监督、举报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导公众共同参与、维护良好城市交通环境。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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