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56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大型货车居民生活区乱鸣笛扰民及危险行驶的管理整改建议》)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4日          编辑:省公安厅宣传处1         来源:辽宁省公安厅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0560号提案的答复

 

肖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型货车居民生活区乱鸣笛扰民及危险行驶的管理整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交管部门始终高度重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特别是针对重型货车交通违法整治工作,多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货车闯禁行、超载、改型、乱鸣笛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重型货车交通事故高发势头。但由于货车驾驶人群体数量庞大、交通素质不齐等原因,交通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为此,我厅交管部门将立足于当前交通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公安交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对整顿货车交通秩序工作再次进行细致疏理,从五个方面开展整治工作,力争取得新成效、新突破。

一、强化路面打击整治

科学合理部署警力,持续推进重型货车违法行为整治工作。部署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对重型货车闯禁行、超载、改型、乱鸣笛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重点打击整治。按照每天常态整治、每周集中整治、适时异地整治、定期飞行整治的工作模式,强力推进违法查处工作。今年以来,共查处重型货车各类违法行为26.3万余件,其中闯禁行1.8万余件,超载1.3万件,违法鸣笛382件,改型2911件,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成效。

二、聚焦重点部位管理

突出整治重点,以沈阳南堤东路(文汇街至朗日街路段)、恒达路(长青街至朗月街段)、长青南街(南堤东路至浑南中路段)、朗明街(南堤东路至浑南中路段)以及朗明街的地铁施工现场等居民生活区周边道路为重点部位,部署专项整治警力,重点针对重型货车闯禁行、乱鸣笛、乱用汽笛、超载、非法改装、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通过不间断、高频次的拦截检查以及高强度的处罚力度,形成严管严查氛围,降低违法通行便利,最大限度地挤压重型货车在居民生活区内通行的空间,促使从主观上形成自觉绕行居民生活区的交通安全意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居民生活区重型货车闯禁行38件,乱鸣笛6件。

三、逐一登记追溯源头

针对居民生活区闯禁行、乱鸣笛的重型货车,在对其交通违法依法处罚的基础上,对车辆驾驶人或车主基本信息,逐一登记记录,按照一车一档的模式形成档案材料。对涉及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签订责任状、承诺书。对拒不整改的企业,由道交委办公室组织进行整顿、处罚,并对该企业所有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源头堵控、精准打击。截止目前,沈阳交警支队共约谈企业10家,签订责任状、承诺书各10份,无拒不整改企业。

四、广拓科技手段应用

在南堤东路、恒达路、长青南街、朗明街等重点部位研究建设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将重型货车闯禁行、乱鸣笛、乱用汽笛、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一并纳入非现场执罚范畴,实现从人力死看死守科技实时抓拍的转变,提升整治的精准性与工作效率。目前,沈阳交警支队已积极协调区政府推进电子警察建设等相关事宜,现阶段暂时采取警力现场执法的方式开展整治,待电子警察建设完毕后常态推进非现场执法工作。

五、加强宣传工作力度

利用各类媒体对重型货车居民生活区闯禁行、乱鸣笛等交通违法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发布新闻通稿、记者随警作战、制作短视频等方式,从文明倡导管理整治违法曝光交通事故等方面,以案说法,重点讲述重型货车居民生活区闯禁行、乱鸣笛等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促使运输企业及重型货车驾驶员自觉绕行居民生活区,为路面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条件。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公安厅

202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