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50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对违规阻塞道路交叉路口通行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6日          编辑: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2         来源:辽宁省公安厅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0503号提案的答复

 

丁敏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违规阻塞道路交叉路口通行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有效缓解城市道路交叉路口,在早晚高峰期因机动车不依次等候发生交通阻塞问题,我厅交管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和省厅党委的安排部署,结合全国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加快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提升行动计划,针对易发生拥堵的道路和交叉路口,坚持数据牵动、研判驱动、科技推动、创新带动的工作原则,通过科学组织交通流,精细制定量化管理责任、优化区域交通管理措施,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破解交通堵点。重点开展以下8方面工作:

一是开展道路交通摸排调研。对全省道路交通拥堵点,特别是交叉路口机动车不依次通行造成的交通拥堵点段进行摸排调研,掌握交通拥堵的特征、产生的原因,并建立工作台账,按照一点一策工作方式,研究制定缓解交通拥堵的对策和方案。

二是落实交通点段管理责任。在摸排调研、建立台账的基础上,强化交通拥堵点段秩序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到每一个层级、每一个岗位、每一个民警。同时,组织专门力量,定期开展道路通行状况调查,深入实际拥堵点段,研究交通组织改善和调整意见。

三是科学组织勤务管控模式。以警情为导向,坚持岗位随警情动态调整设置,按照高峰守点保畅,平峰巡逻治乱的原则,建立逢堵必见警机制,严格落实警力部署,提高路面见警率和警情处置效率。同时,完善摩托车巡逻勤务机制,提高骑警单兵作战能力,做到在岗尽职,执法、疏堵、服务能力同步到位,一旦发生拥堵,能够迅速进行疏导。

四是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按照《城市文明行动提升计划》和《全省集中整治城市道路交通十类突出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划出秩序严管街,并以严管街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采取最严管理模式,管出规矩、管出秩序、管出畅通、管出安全,打造一批示范路口、样板路段,带动城区交通秩序整体好转。

五是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积极建立与交通专业规划、设计单位和高校专家的合作关系,运用最新的交通工程技术,完善交叉口渠化设计,改善交通拥堵节点的交通组织方式。一方面,将城市中心区主要路口纳入区域协调控制系统,加强主干道路流量控制,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另一方面,合理应用单向和变向交通、交通信号协调控制等措施,改善支路行车条件。同时,配合相应的勤务管理手段,合理开展施工路段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工作,在保障地铁、市政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基础上,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对道路交通的影响。

六是完善交通信号的设置使用。通过开展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标准化和交通信号灯智能化排查整改工作,对路口、路段交通信号的规范性、合理性、协调性、连续性进行全面的巡查整改,按照一口一方案、一片一协调的原则,规范交通标志标准化建设,优化交通信号灯配时,确保交通信号控制高效运转。

七是加强交通拥堵的研判预警。充分发挥指挥中心信息研判职能,综合应用交通信息采集技术,建立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基础信息库,加强警情信息的收集、分析,对交通拥堵的发生、发展进行科学研判和预警。同时,充分应用科技手段,加强与路面民警的协同、调度,利用路况监测系统对主要路口、路段进行巡检,提高对交通事件的快速发现和处置能力,避免因轻微交通事故引发长距离、长时间的交通拥堵。

八是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自媒体等电子传播媒介,教育提示广大出行群众自觉遵守交通信号标志,彼此尊重路权,不争道抢行,自觉克服交通陋习,文明礼让、警民合作,共同努力保障城市道路顺畅。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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