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517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大型货车昼夜鸣笛扰民及危险行驶的管理整改建议》)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0日          编辑:省公安厅宣传处1         来源:辽宁省公安厅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第0517号提案的答复

肖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型货车昼夜鸣笛扰民及危险行驶的管理整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聚焦重点部位管理

针对提案中群众反映突出的重点部位,以沈阳市南堤东路(文汇街至朗日街路段)、恒达路(长青街至朗月街段)、长青南街(南堤东路至浑南中路段)、朗明街(南堤东路至浑南中路段)以及朗明街的地铁施工现场等居民生活区周边道路为重点,组织沈阳交警支队、浑南交警大队成立专项整治组,重点针对重型货车闯禁行、乱鸣笛、超载、非法改装、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对发现的重中型货车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自711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累计出动警力387人次、警车129台次,现场查处货车闯禁行违法行为130余件。

二、逐一登记追溯源头

针对在居民生活区闯禁行、乱鸣笛的重型货车,在依法处罚的基础上,对车辆驾驶人或车主进行询问,记录驾驶人姓名、身份证号,并摸清车辆的所属企业、出发地、目的地、通行路线以及企业中重型运输车辆规模等基本信息,逐一登记记录,并对涉及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期间,全省交警部门共计走访排查630余家重点货运企业,与企业负责人、驾驶人面对面沟通交流、教育提示,确保整治效果。

三、广泛应用科技手段

对全省货车进出城通道以及人员密集的居民区等重点部位的禁止货车通行、禁止鸣笛等交通标志进行全面核查,对缺失、损坏的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补充完善,确保交通标志齐全,为执法提供支撑。针对提案中群众反映交通噪音污染严重的点位,组织沈阳交警支队、浑南交警大队建设并投入使用2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对货车闯禁行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自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启用至822日,共处罚货车闯禁行交通违法行为681件。

四、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发布新闻通稿、记者随警作战、制作短视频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中重型货车野蛮驾驶、闯禁行、乱鸣笛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形成全媒融合、矩阵发声的宣传格局,促使运输企业及中重型货车驾驶员自觉绕行居民生活区,为路面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公安厅

202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