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
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37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治理中小学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2日          编辑:省公安厅张蕾         来源:辽宁省公安厅

王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中小学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您的建议涉及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教育厅三个厅局。各厅局对您的建议非常重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理解与建议,正如您所说随着我省私家车辆逐年增多,接送孩子上下学已成为普遍现象,且愈演愈烈,造成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交通堵塞,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埋下了交通事故隐患。我厅交管部门非常重视,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加以解决。

 

  一是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开展保护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的“护卫天使行动”。会同教育部门和学校共同研究制定中小学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方案,明确职责、因地制宜、积极参与,共同维护校园周边道路安全畅通。在中小学生上下学期间派民警和协勤人员维护校园周边治安及道路交通秩序,组织疏导交通,强化秩序管理。依法严格查处校园周边违法占道、乱停乱靠、等交通违法行为,净化学校周围的交通环境。采取交警提前到位,加大管理力度,及时疏通的方法,坚决杜绝出现中小学校、幼儿园门前发生交通堵塞现象;对校园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在学校周边设置“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道,安装减速带等交通安全设施。针对家长接送学生停车难的问题,对接送学生车辆和教职工车辆的摸排工作,厘清底数,会同学校共同研究在学校周边的道路或场地上合理设置上学、放学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以方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同时每逢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增派民警,在学校路口指挥车辆、疏导交通,护送中小学生过马路。

 

  二是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排查工作,实施“安全保障工程”。对辖区所有中小学校周边道路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深入了解和掌握道路交通状况、交通流量、安全隐患及道路交通设施的安装情况。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及时下发隐患通知书,督促整改。要会同教育、交通等部门,积极排查校车运行路线上的安全隐患,为校车安全运营创造有利条件。改进和完善各项道路交通管理措施,建立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档案,对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上尚未完善的交通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等情况登记造册并专题向政府汇报,及早安排建设资金实施“安全保障工程”,确保道路状况、交通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经常保持完好,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师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是强化校车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教育、公安、交通和安监部门对中小学校车的监管责任,联合教育、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对辖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安全员进行一次排查摸底,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及车辆信息、资质审验、接送学生数量、行驶线路等信息详细登记,逐一签订交通安全保证书,督促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对辖区校车进行安全资质审查,限期整改安全隐患车辆,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有违法未处理的,督促其及时接受处理。联合交通运输等部门对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及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进行细致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平交路口、弯道、坡道等重点路段,提示警示标志、车辆减速设施、信号灯不全,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加大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的路检路查力度,集中查处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设施不全、超员、超速、无证驾驶等突出违法行为。对使用或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无牌无证、报废、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搭载学生的,依法严格处罚,坚决杜绝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今年2月份,我厅交管部门开展了校车安全管理调研,目前,已形成调研报告向省政府领导作专门报告,下一步,我们将开展多种工作措施和方法,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四是加大交通安全教育力度,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采取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充分发挥交警的主力军作用,帮助学校培训交通安全教学骨干,定期到学校上交通安全课,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片,为学生讲授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法规、剖析事故案例,激发每个中小学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的热情,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营造人人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氛围。让学生做职能部门和家长的桥梁,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宣传途径,将交通安全意识影响到每个家庭及社会,达到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创新。同时,会同学校宣传引导“接送学生车队”更新出行理念,充分发挥学校教职工的引领示范作用,尽量让家长们做到:一是提前出门或绕行其他道路,避开交通高峰;二是不违法占路停车,临时停车即停即离;三是将车辆停在不妨碍交通处或停车泊位,步行一段送孩子入校;四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高年级学生采取步行、乘公共交通工具生、下学,教育培养孩子自立能力。

 

  省住建厅将立足工作职能,加快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缓解公共道路停车需求,在城市新区、各类开发区建设和旧城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中,要严格执行《城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位设置规范》等标准规范,同步规划建设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地下停车场(库)、立体停车场(库),新建大中型商业设施要配建货物装卸作业区和停车场,新建办公区和住宅小区要配建地下停车场。在停车场建设上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停车场。

 

  省教育厅已印发《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方案对校园周边巡逻防控、交通疏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省教育厅将积极配合省公安厅、省综治办做好相关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