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
辽宁省公安厅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7日          编辑:省公安厅         来源:省公安厅

本年度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由辽宁省公安厅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公安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具体要求,以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印发辽宁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政公领发〔2020〕1号)为重点,制定了辽宁省公安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关于进一步强化省厅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以推进执法规范化、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深刻理解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报送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标准,积极拓宽政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真实、准确、完整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2020年,省公安厅充分发挥“一站双微”新媒体矩阵和网络影视宣传职能优势,围绕疫情防控、“六保六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改版了省厅政府门户网站,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审制”,累计发布信息9000余条,未发生网站运维安全和失泄密问题。网站建设管理经验在全国公安政府网站建设培训班上作经验介绍。二是推进警方发布、警察说警事、平安辽宁微信公众号“三号合一”,常态化运营平安辽宁微信、平安辽宁微博及辽宁公安抖音短视频、辽宁公安今日头条等公安新媒体账号,开设专题专栏,积极组织全省公安新媒体矩阵参与公安部信息联动,累计发布信息4000余篇,阅读点击量达1亿人次以上。平安辽宁微博入选中央政法委第二届“四个一百”优秀新媒体榜单,被公安部新闻宣传局评为疫情防控期间微博宣传“突出贡献奖”,公安部新闻宣传局下发2020年上半年全国公安新媒体绩效评估结果通报,平安辽宁获评微博账号第7名。全省公安新媒体矩阵联动多次被公安部通报表扬。

2020年,省公安厅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等70余次;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刊发各类稿件25000余篇,其中中央级媒体4000余篇。

2020年,省公安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其中,信函申请19件,网络申请6件。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2

 97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5

 -4

 59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

-9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8

约2.815亿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2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1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7

 0

0

 0

 0

0

 7

2.重复申请

0

 1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2

 2

 0

 0

 0

0

2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省公安厅在省政府办公厅的正确领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仍存在不足。一是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和要求的把握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服务性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扩大社会影响、增强社会关注度方面需要深入探索新的方法和路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021年,省公安厅将继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切实转变工作方式,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有效性、广泛性。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和平台建设。扎实推进融媒体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矩阵联动和影视宣传职能优势,积极探索、完善、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加强政策解读,全力打造“一站双微一条一抖”矩阵宣传品牌,提升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宣传、公开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学习研究,找准工作关键环节,有针对性推进整改落实。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将信息公开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全面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