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女孩欲跳楼轻生 民辅警上前果断拉回

更新时间:2023年09月11日

文章来源:葫芦岛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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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0日15时27分,葫芦岛市公安局绥中县局万家镇派出所接到赵某某报警称:在某小区的28楼楼顶上,她的朋友欲跳楼轻生。接警后,所长张冶立即和4名同事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张冶见女孩坐在楼顶边缘,情绪非常不稳定,一直在哭,双脚已置于楼外;她的两只胳膊虽然被两名朋友拽着,但仍有坠楼的危险。

  女孩的朋友一直在其身边与她说话,民警也规劝女孩不要做傻事,以分散她的注意力。16时05分,身穿黑色便装的张冶感到女孩的情绪有些缓和,便开始逐渐靠近她;在距离女孩不到1米的地方,他拉住了女孩的右胳膊。与此同时,4名同事也赶上前,一起将女孩从楼顶边缘拽回到天台。

  随后,女辅警庞洵开始以姐姐的身份对女孩进行劝导;不久,女孩的情绪又缓和了不少。于是,民辅警将女孩带回派出所继续谈心。

  据了解,女孩名叫巴某,近期遇到了感情问题,并与家人产生了矛盾,一时想不开便来到楼顶要轻生。在派出所,民辅警与巴某进行了长达2个多小时的交谈,帮助她打开了心结。巴某表示,会珍惜生命,不会再轻生。

  当天19时许,民警联系到了巴某的母亲。其母亲对民警的救命之恩表示感谢,随后赶到派出所将女孩接回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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