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葫芦岛市公安局绥中县局侦破一起跨省砸车窗、拉车门盗窃车内财物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当天9时许,县局机场派出所陆续接到绥中县某小区业主以及华美宾馆附近群众报警,称其停在小区内、地下停车场以及路边的车或被砸、或被拉开车门,车内3万余元现金、手机、烟、包等财物被盗,其中6台车的车窗被砸坏,涉案总金额达4万余元。

接警后,县局立即组织派出所、刑侦大队、网安大队等部门联合侦办此案。民警赶往现场,发现被砸的汽车均停在该小区的地下停车场,但该地下停车场刚开放使用,监控设备还未安装,因此民警并未看到嫌疑人的样貌。
随后,民警调取了小区内的监控,发现在2时34分有4名男子在小区南区挨个拉车门,他们拉开了一辆黑色轿车车门,有2人进入车内,翻找了一番后,4人一起离开。

民警根据4人的行动轨迹,查看了大量的监控视频,发现4人在0时52分乘坐车牌号为冀BTP3**的出租车在绥中高速口下高速,于3时37分乘坐车牌号为冀BTP8**的出租车在绥中高速口上高速离开。

经过对相关信息的分析核查,民警迅速锁定了4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4人分别为吴某、刘某、刘某某、殷某某,均系河北省唐山市迁安人。
得知犯罪嫌疑人的线索后,派出所民警于当天14时与刑侦大队民辅警驱车赶赴迁安;19时20分,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将正在某商场美食区吃饭的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审讯,4人交代:他们是第一次实施盗窃,因为吴某的一句“绥中人都有钱”,就决定来绥中实施盗窃行为,但他们也是第一次来绥中,对这里并不熟悉,只是在乘坐出租车时看到小区比较新,才选择在这里“下手”。4人还交代,他们是看地下车库还未安装监控才用破窗器将车窗砸坏实施盗窃的。他们离开时乘坐的出租车,是从河北唐山专门叫过来的。
目前,吴某、刘某、刘某某、殷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