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吃鱼,偏偏选择电鱼这种违法行为。“没合计电几条鱼还犯法了,现在别提多后悔了!”,在辽阳县公安局甜水乡派出所内,违法行为人李某对自己电鱼的行为追悔莫及。
辽阳县公安局甜水乡派出所按照“平安护航”专项行动要求,每日组织警力在辖区进行巡逻防控工作。10月26日晚7时许,所长王志辉带领民辅警巡逻,当走到三道村大河沿岸时发现岸边有可疑人员拿着网具。“有人电鱼!”,所长王志辉立即带领民警上前盘查。发现民警后,该人仓皇逃窜,经过分兵堵截,民警成功将该人控制。
经现场搜查,民警发现该人携带的电鱼所用电机、抄网及渔获。面对民警询问,起初违法行为人李某拒不承认违法事实。当被依法传唤到派出所后,李某才逐渐意识到自己电鱼的行为违法,并表示十分后悔,并积极配合警方工作。后警方依法将此案移交至县农业农村局做进一步处理。
至今还有人认为电鱼是合法的,而殊不知电鱼因其是一种“绝户”式的捕捞方法早已被国家明令禁止,情节严重的将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获刑。鱼虽鲜美,可“电”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