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公安机关不断加大
对野生动物的宣传保护力度
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普遍提高
越来越多的野生动物得到救助后
重归大自然的怀抱
“秧鸡”受伤落难
10月9日,元宝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巡逻组在巡逻途中遇到热心群众求助称,在他家附近发现了一只受伤鸟,趴在地上无法飞行,他对比网上照片感觉像是国家保护动物。了解情况后,民警对该群众的行为给予了赞许,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群众的指引下找到了这只鸟。

在现场,民警经简单检查发现,这只鸟上体大致为橄榄褐色并满布褐黑色纵纹,头、颈和前胸发灰色,脸侧有栗色过眼纹,下肢暗褐色,杂以白横纹,翅膀虽无明显外伤,但无法飞行。通过比对网上图片,民警初步确认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秧鸡”。为防止秧鸡二次受伤,民警小心翼翼将它抱起放进一个纸箱带回巡逻车,并为它准备干净的饮用水和食物。随后,民警与市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由专业人员进行照顾饲养,等其恢复野外生存能力后,将其放归大自然。
“萌鱼”江边搁浅
近日,有市民在志愿军公园处的鸭绿江边散步时,看到一只像鱼一样的动物趴在岸边,因为体型较大,未曾见过,不敢贸然处置,于是报警求助。振安公安分局鸭绿江边境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查看,经辨识这是一条娃娃鱼,体长约有70厘米,如此大体型的娃娃鱼实为少见。

由于这条娃娃鱼一直趴在此处不动,担心其躯体有伤,便联系了野生动物保护站,由专业人员查看。经检查,专业人员表示这条娃娃鱼并无大碍,养护一段时间确定其符合野外生存条件后,将放归大自然。
“夜鹰”碰撞受伤
近日,凤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宝山中队夜间巡逻人员,在巡逻至凤城市小四台子村附近时,发现路边有一只受伤的类似鹰类的鸟,随即便停车上前查看。经过检查,这只鸟应该是被过往车辆碰撞受伤,无法飞行。执勤人员将这只鸟小心翼翼地将其临时安置到纸箱内。由于当时已至深夜,无法将这只鸟送到动物救助站,执勤人员便将这只鸟带回大队办公室,细心照料。

第二天,执勤人员将该鸟送往凤城市林业和草原局动物救助站。经过救助站工作人员鉴定,这只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鹰(别名蚊母鸟)。救助站工作人员立即对夜鹰采取救护措施,并将其留在救助站饲喂并养伤,待痊愈后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醒
市民朋友如有发现受伤或者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时,请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或者拨打报警电话,确保野生动物得到科学救助,违法捕捉、贩卖野生动物等都会受到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