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
对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25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对全民DNA和指纹采取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2日          来源:辽宁省公安厅

郎庆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全民DNA和指纹采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全民指纹信息采集方面,按照公安部部署,我省自2014年开始,已正式启动了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采集工作,重点抓了三个方面: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与硬件配备。在开展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期间,先后召开全省指纹采集部署会议和业务技术培训,对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采集工作进行了重点培训。另外,对登记指纹信息系统软件进行了升级改造,硬件设备进行了完善,各地指纹信息采集设备和居民身份证读卡设备等硬件已配备齐全。全省各地每个居民身份证受理点至少配备了2套指纹前端采集设备,确保了登记指纹信息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高标准建设省级指纹信息库。按照公安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的要求,每位公民应采集两枚平面指纹。为高标准建设省级指纹信息库,严把指纹信息采集质量关,进一步扩大指纹信息采集数量,我省在全国率先统一配备了采集十指指纹的前端采集设备,开展十指指纹采集,有效提升了全省指纹信息采集率和合格率。

  三是积极服务于警务实战。我省不断完善省级指纹信息库的功能与应用,特别是强化指纹系统建设与刑侦综合信息系统的协调配合,以指纹信息联网比对为突破口,切实推进情报信息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发挥了指纹信息服务实战的能力。

  鉴于我国尚未出台对全民强制采集DNA的有关法律法规,只是在侦查案件时,由公安部门有针对性的对相关人员进行DNA采集。省卫计委也表示,待国家出台这方面政策后,将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卫生计生部门相关职责。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