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
对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第158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解决城市交通拥堵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2日          来源:辽宁省公安厅

孙秀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市交通拥堵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确实是百姓关心的焦点问题和热点问题,城市交通拥堵好比人体血脉不畅,严重影响着城市的健康与活力。随着汽车保有量的急剧上升,城市道路资源、停车资源的有限,车辆拥堵是城市乃至农村县乡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关于您提出的“合理规划和布局,建立立体化交通体系,建高架桥、人行天桥,过街地下通道和建立立体停车场”的建议

 

  随着私家车在城市的迅速普及,所带来的一系列现实问题逐步凸显,并日益严重。交通拥堵、停车困难等问题已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主要因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示,首先是推进交通规划编制。通过科学的城市交通规划,可以建立立体化交通体系,明确高架桥、过街通道和隧道涵洞的位置,建立立体化交通体系。编制科学的交通规划,解决新形势下的交通问题,建设现代化的交通体系也是城市管理者一直思考的问题。下一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加大推进力度,严格要求各市、县结合城市、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同步开展城市、县城综合交通规划修编,强化交通引导发展,积极应对交通流量日益增长的形势,加强交通走廊、枢纽及其周边用地(包括地下空间)的统筹规划和合理预控,明确交通政策、停车设施等方面的规划安排。

 

  其次是逐步解决停车难题。城市停车问题是城市化过程中凸显出来的新问题,需从城市规划、建设和治理等多角度去思考。为了尽快缓解城市停车难题,建设畅通便捷的城市交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采取三项措施:一是继续推广编制城市停车场规划,要求各市对停车发展历程、停车现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结合未来的城市发展规划,提出相应的停车场规划目标及相应的空间布局。二是严格执行规范设计标准,要求规划设计方案和建筑设计方案必须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有条件的地区应提高配置标准。同时,要求各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严把停车位的审批关,在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供规划条件时,将停车的标准和要求作为条件之一。三是科学指导停车场库配建,在各市城市老区,特别是建筑物密集的中心地区,推广立体停车场(库),减轻中心城区停车难的问题。

 

  二、关于您提出的“加大交通投资,优先配置公交设施,合理设置专用公交车道,优化和调整公交线路、站点,方便市民出行”的建议

 

  省交通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不断加大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公交线网不断拓展,公交车保有量逐年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改善。截至2016年底,全省城市公交车达到2.3万台,市区公交车万人拥有率达到13.4标台;年完成客运量42亿人次,市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45%。

 

  (一)大力推动公交优先发展,提升公交发展水平

 

  一是完善优先发展政策。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推动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召开了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力推动了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二是健全工作机制。积极协调省直相关部门,推动建立了以省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12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并指导13个市参照省里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为当地公共交通优先发展规划编制、落实优先发展政策起到了重要作用。三是加大考评力度。以联席会议为依托,开展全省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制定了《考评办法》、《考评标准》和《操作手册》,建立了“考评系统”。2016年,首次由省交通厅、公安厅、住建厅、国土厅等部门厅领导带队、12个部门共同参与开展考评工作,进一步加大了考评力度。同时,将考评结果通报各市政府,抄报省政府,有力推动了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有关政策的落实。

 

  (二)改进提升公交服务水平,增强公交出行吸引力

 

  一是定期开展公交服务满意度调查。每年度开展满意度调查,将调查结果纳入考评内容,并向各市通报,有效促进了各市公交服务水平的提升。二是着力提升服务标准化水平。制定了《辽宁省城市公共汽电车服务规范》,为各市提升公交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供依据。三是积极开展公交服务质量提升活动。2016年,组织开展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改进提升服务活动,重点围绕11个方面查摆城市公交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全省公交服务水平。四是不断改善公交车况。推动公交车辆更新,努力改善公交车技术状况,2015至2016年,全省共新增更新公交车辆6292台,其中新能源公交车占74%,超期服役车辆基本淘汰,因车况差导致途中抛锚现象基本杜绝。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新能源公交车,将清洁能源、新能源公交车纳入油补范围,并将推广任务完成情况与油补发放挂钩,有效提升了城市公交车辆的环保水平。

 

  下一步,省交通厅将继续做好七项工作,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一是督促未出台公交优先发展政策的市尽快出台政策文件,已经出台的市抓好落实,强化各市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不断优化公共交通发展环境。二是指导各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发挥联席会议的推动作用,形成部门合力,努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三是持续开展考评工作,合理调整考评重点,优化考评指标,保证考评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四是指导各市加大公交车辆投放,不断提高公交车拥有率,扩大线网覆盖面,实现“十三五”期间市区公交车万人拥有率由13标台提高到15标台的目标。五是继续开展公交满意度调查,研究建立公交驾驶员星级考评制度,推动全省公交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六是继续推动各市加大财政投入,努力改善公交车辆装备技术状况,提高环保水平,为治理城市空气污染起到积极作用。七是积极配合省公安部门指导各市加快公交专用道发展,提升公交路权优先保障水平和公交车运行速度,增强公交吸引力,让更多乘客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促进公交发展在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中起到积极作用。

 

  三、关于您提出的“设计可变换方向车道,根据高峰期车流实际情况,设为可调整通行标示,能够基本上保证道路畅通”的建议

 

  可变换方向车道又称潮汐车道,可根据车流实际分布,通过标志标线变换车道行车方向,充分利用道路资源,缓解交通拥堵。目前,我省部分道路已设置潮汐车道,且发挥着应有的作用。今年,省公安厅交警部门将“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规划和基础建设”作为本年度一项重点工作,各地将根据道路实际需求,通过调研、论证,科学设置潮汐车道,使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规范化,做到及时更新、及时设置,切实为缓解交通拥堵发挥作用。

 

  四、关于您提出的“加强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交通意识,杜绝挤道占道、随意违章行车停车、横穿马路等违反交通规则的不文明行为发生”的建议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始终是省公安厅交警部门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在宣传方式、方法上不断创新,在宣传面和宣传内容上不断拓展。一是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充分发挥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平台作用,坚持“大宣传、大协同、大共治”和“特色化、精细化”思路,结合我省交警各阶段中心工作,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为重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持续推进文明交通创建工作。二是强化社会面宣传。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开展“辽宁执法直播月”活动;推进“五进”宣传,开展“千幕万屏”安全提示活动;制作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品和公益广告。三是强化媒体宣传力度。利用央视、省市级主流媒体,曝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利用“双微”平台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的特点,有效推进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各大直播平台,开展全省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执法直播”活动。提高了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了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今后,省公安厅交警部门将立足本职,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为解决交通拥堵贡献应有的力量。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