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
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02号建议的答复(《关于缓解上下学期间交通拥堵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9日          来源:辽宁省公安厅

 

对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

1202号建议的答复

 

张洪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缓解上下学期间交通拥堵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学校周边交通现状和上下学期间学生出行的安全问题,今年225日,联合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及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各地全力做好上下学期间学生的出行安全和整治校园周边交通拥堵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加强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明确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和学校密切沟通协作,在学校开学前联合排查整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特别是门口道路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栏等设施不完善、不规范等问题;按照一校一策一园一策标准,加强上下学时段学生出行引导和秩序维护,通过优化交通组织、实行错峰上下学等措施,缓解学校门口交通压力。

二是充分发挥护学岗”“高峰勤务等机制作用。加强巡逻管控,及时调整警力部署,采取定岗、定员、定路段的形式加强校园周边日常管控工作,进一步合理配置警力,依据各学校放学时间点,有针对性的进行警力倾斜。同时,提高执勤民警的上路率和管事率,不断改进完善勤务制度,推进警务效能最大化;在上下学的高峰时段,专门安排警力开展交通秩序维护和疏导,确保重点时段和易发生交通拥堵路段的安全畅通;采取定点监控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校园周边接送学生车辆乱停乱放、无牌无证、逆行、行人和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路线行走及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纠处力度,确保秩序良好。

三是加大校车管理力度。督促校车服务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校车及驾驶人源头管理,严禁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提供校车服务。优化校车、班车的交通线路,提高出行效率,取缔学校周边不合理的停车泊位,在学校门前设置接送学生的限时停车区域,并加强周边交通秩序引导。紧盯学生上下学重点时段路段,严查严管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不按审核路线行驶以及非载客车辆违法载人、社会车辆不礼让校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良好。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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