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09号建议的答复(《关于设置合乘车道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30日          来源:辽宁省公安厅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

0509号建议的答复

 

李帼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置合乘车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代表提出的在我省城市道路主要路段增设合乘车道(即HOV车道)的建议,我省大连市作为试点城市,已经在部分路段启用,但很少有两人以上合乘通行的情况,单人驾车通过率非常高,每小时通过的客流量相对较低,在实际通行使用中没有体现出提高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的作用。从目前城市道路发展情况来看,国家几部委一直坚持优先发展公交策略,近几年着力推进公交专用道以及大容量公交的发展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下一步,我厅交管部门将对HOV车道设置需要的道路实际状况开展前期调研和评价,综合考虑增加一条专用车道对应增加的管理成本、道路容量以及配套措施、管理办法等多方面因素,在科学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的考虑设置HOV车道。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公安厅

202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