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272号建议的答复
智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失智老年人走失实施应急救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做好失智老年人走失救援工作,省公安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召开了专门会议,认真研究制定了对失智老年人走失救援工作机制。同时,组织厅机关指挥中心、情报、技侦、科信等相关警种部门研究制定救援措施,充分运用传统与科技、网上与网下等多种手段,积极开展对失智老人走失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
一、不断健全完善失智走失人员信息共享平台
充分发挥科技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视频智能化建设成效,整合失智走失人员信息,合理设置信息平台权限,实时更新走失类警情处置相关信息,基层派出所和街面巡逻警力通过警务终端等设备适时登录查询对比,及时掌握失踪人员信息。
二、不断完善社会面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加强视频智能化体系建设,最大限度为基层派出所开放视频平台权限,确保及时、高效、精准识别定位。加快各地移动警务终端配备,依托移动警务平台开发失智老人走失APP,利用图像比对和大数据资源,自动向全省移动警务终端推送相关人员信息。同时,积极与美团、饿了吗、滴滴等互联网公司沟通联络,建立失智老人走失信息共享渠道,扩宽街面查找力量,形成政企合作局面。
三、不断健全完善失智老人走失快速查找机制
进一步完善跨区域走失人员查找机制,打通信息壁垒。公安派出所根据失智走失老人的照片、身份信息、样貌特征等情况,迅速启动快速查找机制,调取视频监控探头、交通探头等相关视频信息,利用人像比对技术等手段,对走失老人的行动轨迹进行比对查询,及时对走失老人实施救援。
四、不断健全完善社会联动救助机制
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开通数据共享,统一建库搭建“失踪失联人员信息共享平台”,确保数据真实、共享及时。同时,积极与社会救援团体密切协作,做强做大救援力量,形成人人参与帮扶救助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公安厅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