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延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纠正交通警察“影响道路通行执法行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与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相比,交警队伍还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如您在提案中指出的“有的交警并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行政,在交通高峰期,在主要干道上,对一些不系安全带等轻微违法行为直接拦车检查,人为导致交通堵塞,使本已拥挤的道路更加拥挤不堪,严重影响交通秩序,使很多奋斗在一线交警的努力付之东流。”
下一步,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狠抓政治建警、素质强警、从严治警,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队伍。
一是坚持于法有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牢固树立崇尚法律、敬畏法律的法治意识,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主导执法管理活动,确保每一次执法管理、每一次事故处理和每一次交管服务,都必须满足法定的条件、程序、要求和期限,确保所有执法管理活动在法定的框架内进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提升执法能力。组织交警就日常执勤执法、违法行为查处、突发事件应对、执法安全防护等内容开展针对性实战训练,切实将相关知识转化为交警的行为习惯和意识动作,进一步提升规范执法能力水平。
三是注重执法技巧。提升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执法管理中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准确把握社会心态、群众心理和执法管理力度强度,进一步改进方式方法,合理选用执法策略,既要严字当头,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又要执法适度,坚持执法谦抑、注重效果,做到法理结合、过罚相当,更好地实现执法行为与执法目的适度相称,最大限度实现执法管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是规范权力行使。探索建立民意访评制度,安排专人对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当事人和办理车驾管业务的群众进行电话回访,并对反映的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进行甄别,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改变过去等举报、信访和媒体曝光的被动局面;不断深化执法记录仪管理使用,强化执勤执法全过程监管。充分借助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业务数据对比分析,及时发现队伍违纪违法问题苗头,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
五是严肃执纪问责。对于收黑钱、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持零容忍、不妥协,当断则断、绝不手软,对查实的违法违纪人员依法依纪追责,决不包庇袒护、决不敷衍了事,决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坚决清除队伍内部存在的毒瘤和病灶,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同时,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渠道,从群众的意见建议中归纳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焦点痛点,梳理队伍中存在的隐患线索,深挖背后利益链条,动真碰硬、一查到底,彻查严办。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