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36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优化城市道路行人过街设施》)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19日          来源:辽宁省公安厅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0361号提案的答复

 

曹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城市道路行人过街设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宣传引导先行,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以拓展“5+1”宣传模式为抓手,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单位、学校、驾校、社区、公交公司、客运企业和即时配送行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授课、张贴海报、设置展板、播放案例资料、发放宣传材料、承诺签约,以及利用双微新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斑马线通行规则以及不礼让斑马线的危害、后果及责任。邀请当地电视台、新闻媒体随警作战,通过现场拍摄、采访行人、曝光违法行为等方式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引导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礼让。推动重点车辆示范作用,从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等重点车辆入手,会同相关部门指导运输企业、部队、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带头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对重点车辆违反让行规定的,通报所在单位。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开展常态长效治理。按照公安部预防事故减量控大工作的统一部署,大力开展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巩固和深化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治理成果,推动治理工作常态化,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同时,加强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中国式过马路等违法行为的治理,严管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横穿护栏等违法行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设立学习教育点、采取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者劝导活动等方式,提高对交通违法行为人的教育管理效果。

三是强化科技应用。推广应用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自动抓拍设备,在重点街路、重点区域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全天候严查严管不礼让斑马线等违法行为。结合实际,引用拓展人脸自动识别技术,自动抓拍闯红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探索曝光违法人员部分信息或通过事后约谈、通报、追查等新方式,有效查处、震慑行人和非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隐患排查,不断优化交通设施。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交通标志标线破损、磨损、不清晰等问题,需要重新施划的进行重新施划,需要新增交通标志、标线的进行新增,确保斑马线应划必划、信号灯应设必设。同时对示范街路道路上双向车道6条以上(含)的交通主干路,设置斑马线的路段尽量采取信号灯控制,对路面宽度大于30米,或路段、路口进出口机动车道6条以上(含),或过街横道长度超过16米(不含非机动车道)的斑马线,按国家标准要求科学设置二次过街设施。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住建部门,指导各地加强行人过街设施建设,鼓励在人流密集区域,建设符合无障碍标准的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合理规范设置护栏、隔离墩等隔离设施,提高行人通行的舒适感和安全感。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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