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冬委员:
您所提《关于交通大数据整合及路网优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全国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三年规划》要求和部局《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公交管〔2016〕259号)的整体部署,我省被部局列为全国第一批“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推广单位之一,“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是对现有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软、硬件资源进行整合,建立起的集交通状况监测 、交通组织与管控、应急指挥与协作 、交通安全态势评估、机动车缉查布控、非现场违法取证 、警力资源与勤务管理和交通基础数据管理等八大应用为一体的部、省、市三级公路交通安全指挥体系,届时将实现交通管理业务与指挥调度、预警研判等交通管理主要功能的高度融合与集成,我省交通管理信息化提升到更高层次。
目前,我省已制定并印发了《辽宁省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方案》(辽公交[2016]172号),一是全省已经建成了基于云计算平台的机动车缉查布控扩充版系统,实现了海量数据存储及海量数据实时分析应用,完成了集成指挥平台大数据分析研判系统的建设任务;二是全省各地公安交警系统正按照部局《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技术实施方案》和省局工作要求,组织专班积极谋划,认真研究落实,全省部分城市已经完成此项工作,其余城市将陆续建设完成开展应用。
随着我省“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建设推广应用工作的开展,一定能够实现您所提议案的相关内容。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