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文件
辽公通〔2021〕65号
关于印发《辽宁省公安机关推行“证照分离”
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沈抚示范区、辽河、机场公安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21〕17号)有关要求,省公安厅制定了《辽宁省公安机关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方案试行一年。
辽宁省公安厅
2021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