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
辽公通〔2019〕20号 转发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执行《工业电子雷管信息管理通则》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0日          来源:辽宁省公安厅

辽  宁  省  公  安  厅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公通[2019]20  

   

转发公安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执行《工业电子雷管信息管理通则》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辽河公安局,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现将公安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执行《工业电子雷管信息管理通则》有关事项的通知(公治2018915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为进一步做好《通则》的宣贯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重视,精心部署。《通则》的发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提升民爆物品治理现代化水平,减少民爆物品非法流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公安机关、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务必提高重视程度,将贯彻落实好《通则》作为进一步管好用好电子雷管的有效手段,认真开展《通则》的宣贯工作。2019125日前,以地市为单位,公安机关要积极会同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地区从事民爆物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民爆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一次全面培训,确保每一名监管工作人员和民爆从业人员都掌握《通则》的相关条文和具体要求,确保《通则》各项要求得到有效规范落实。

二、统筹谋划,同步推进。2019118日前,各级公安机关要联合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细化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限定完成时限,结合正在推进的民爆信息系统升级版建设工作,广泛征求企业意见,自主选定省内、省外技术成熟的系统研发单位同步开展系统建设,确保工业电子雷管生产、使用等工作得到同步推进,其中,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督促指导电子雷管生产企业严格落实UID码、起爆码、雷管壳体码三码绑定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重点督促指导爆破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做好工作码在线、离线申请和起爆密码使用、起爆信息回传、异常情况处理等工作;工信部门应督促属地生产企业确保基础雷管安全可靠性和生产线防殉爆能力的验证,以满足工信部《关于改进民爆生产线抗爆间室门机联锁措施和提升工业雷管生产线钢板防护间防殉爆能力的通知》(工安全函[2018]69号)的要求。此外,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要根据爆破作业活动、区域安全、重大活动安保等实际情况,严格设定区域位置、时间范围等禁爆、准爆要求,全力确保社会公共安全。

三、科学引导,全面应用。各级公安机关、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9.17”贵阳会议精神,联合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按照分步推进,逐步开展的原则和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的思路,科学制定推进方案,开展推广应用电子雷管工作,坚决避免一刀切引发不安定事件。工作中,要积极引导雷管生产企业转型升级,加大科研投入,攻克技术难题,降低生产成本,特别要引导电子雷管生产企业加强售后服务,指导解决电子雷管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电子雷管性能,确保我省2022年全面应用电子雷管。期间,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适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密切协作,依法查处。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与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的密切协作,以贯彻落实《通则》为契机,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健全执法监督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民爆行业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在宣贯工作中,要重点告知民爆从业单位《通则》的实施时间,特别是明确201921日起,凡检查发现民爆从业单位电子雷管信息管理未按《通则》等相关标准规定执行的,将依法严厉处罚。

请接此通知后,迅速传达至基层监管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请于2019118日前分别报省公安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附件:关于贯彻执行《工业电子雷管信息管理通则》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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