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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辽河公安局2023年度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6日          来源:辽宁省公安厅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2023年度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3年辽宁省辽河公安局预算批复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收入预算总表

三、 支出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 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 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 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 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 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 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单位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宁省辽河公安局预决算信息

公开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 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辽宁省辽河公安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三条 本办法所称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决算数据等。

  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

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完整。

五条  警务保障部负责我局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六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 单位文件。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单位概况。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等情况。

() 预决算批复表。财政要求公开的预决算报表。

() 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机关运行经费、 政府采购、“三公”经费、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 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单位预决算信息按照财政要求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概况

 

一、单位职责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是辽宁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1999年由企业公安转制为国家行政机关,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迎宾路10号。 

辽河公安局行使省辖市一级公安机关职权。目前,辖区涉及辽宁境内的盘锦、沈阳、鞍山、锦州、营口、辽阳、葫芦岛等7市、13县(区),下设3个公安分局、18个派出所,内设30个业务警种及职能部门。

在省公安厅的领导下,辽河公安局主要承担如下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辽宁省关于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掌握影响辖区政治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承担反恐防暴责任,处置治安案件、事件,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特种行业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依法对大型群众性活动进行安全监管。

四、维护辖区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五、组织实施三级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防火教育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六、承担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七、指导和监督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及治安防范工作。 

八、负责辖区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 

九、依法管理辽宁省辽河看守所、拘留所。

十、对油田生产长途转场运输车辆提供随车协调服务。

十一、配合油田相关部门,依法调解、处置油地纠纷事件。

十二、负责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开展公安信息和通信技术、刑事技术等建设工作。 

十三、制定、实施全局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干部、人事、人才等队伍管理工作;实施对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公安宣传工作;开展警务督察和审计工作,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十四、承办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2.指挥中心、3.人事科、4.纪检督察室、5.警务保障部、6.国内安全保卫支队、7.法制支队、8.监所管理支队、9.交通警察支队、10.治安管理支队、11.禁毒支队、12.经济保卫支队、13.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支队、14.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支队、15.刑事技术支队、16.反恐怖工作支队、17.有组织犯罪侦查支队、18.巡特警支队、19.消防支队、20.网络与信息安全支队、21.视频图像侦查支队、22.审计科、23.教育训练科、24.信访科、25.行政审批科、26.警卫科、27.宣传科、28.退休干部科、29.科技通信科、30.思想政治工作科、31.渤海分局、32.曙光分局、33.高莲分局

 

第三部分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2023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17006.6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25.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81.18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7006.68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6,154.93万元

2.项目支出851.75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

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770.57万元。

2023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37.18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职业年金缴费和死亡抚恤定额标准提高、增加退休人员补助预算项目。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3年,辽宁省辽河公安局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辽宁省辽河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998.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67.87万元、印刷费80万元、水电费190万元、邮电费300万元、取暖及物业费260万元、差旅费120万元、维修维护费200万元、培训费60万元、专用材料费100万元、劳务费150万元、工会经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其他费用670.44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辽宁省辽河公安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辽宁省辽河公安局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220.6万元,与上年相同。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

2.公务接待费20.6万元,与上年相同。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费200万元,与上年相同。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2

2023

合计

220.6

220.6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20.6

20.6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0

2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200

20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2023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辽宁省辽河公安局2023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2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2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3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2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770.57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2023年辽宁省辽河公安局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