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辽河公安局
2022年度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概况
第二部分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辽宁省辽河公安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收入预算总表
三、
支出预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
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
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
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
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
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
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
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是辽宁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1999年由企业公安转制为国家行政机关,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迎宾路10号。
辽河公安局行使省辖市一级公安机关职权。目前,辖区涉及辽宁境内的盘锦、沈阳、鞍山、锦州、营口、辽阳、葫芦岛等7市、13县(区),下设3个公安分局、18个派出所,内设30个业务警种及职能部门。
在省公安厅的领导下,辽河公安局主要承担如下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辽宁省关于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掌握影响辖区政治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制定有关对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承担反恐防暴责任,处置治安案件、事件,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特种行业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依法对大型群众性活动进行安全监管。
四、维护辖区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五、组织实施三级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防火教育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六、承担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七、指导和监督辖区的治安保卫工作、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及治安防范工作。
八、负责辖区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
九、依法管理辽宁省辽河看守所、拘留所。
十、对油田生产长途转场运输车辆提供随车协调服务。
十一、配合油田相关部门,依法调解、处置油地纠纷事件。
十二、负责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开展公安信息和通信技术、刑事技术等建设工作。
十三、制定、实施全局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干部、人事、人才等队伍管理工作;实施对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公安宣传工作;开展警务督察和审计工作,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十四、承办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2年辽宁省辽河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16969.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204.27万元;
2.上年结转结余765.23万元。
(二)支出预算16969.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350.51万元;
2.项目支出1618.99万元。
2022年预算收支比2021年增加990.58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职业年金缴费和死亡抚恤增入年初预算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上年结转结余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辽宁省辽河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345.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555.49万元、水电费190万元、邮电费60万元、取暖及物业费260万元、差旅费100万元、维修维护费258.96万元、培训费60万元、专用材料费100万元、劳务费600万元、工会经费1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其他费用780.73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辽宁省辽河公安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辽宁省辽河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220.6万元,比2021年减少50.1万元,下降18.5%。其中:
1.公务接待费20.6万元,与2021年比较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50.1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费200万元,与2021年比较无变化。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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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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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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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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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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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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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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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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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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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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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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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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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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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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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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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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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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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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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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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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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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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2022年年初预算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购置计划。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辽宁省辽河公安局绩效目标2条,覆盖率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2年辽宁省辽河公安局部门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