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文件
辽公通〔2022〕46号
关于印发《辽宁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行政处罚罚款裁量基准》的通知
各市、沈抚示范区、沈铁、辽河、机场公安局:
现将《辽宁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罚款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原《辽宁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罚款裁量基准(试行)》(辽公通﹝2022﹞20号)作废。请各地严格贯彻落实。
辽宁省公安厅
2022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