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
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8年度)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05日          编辑:省公安厅张蕾         来源:辽宁省公安厅

 

    

  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度) 

  省政府办公厅: 

  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将我厅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8年,公安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中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国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省政府相关工作安排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以推进执法规范化、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深刻理解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报送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标准,积极拓宽政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真实、准确、完整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厅政府网站全年共发布信息13106余条,在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方面,积极拓宽政务公开平台和渠道,不断规划和改进栏目设置,开辟政务公开和相关重点工作等专栏,对有关事宜文件规定及政策法规进行公开。同时,2018年我厅新媒体建设持续稳步向前发展,官方微博“@平安辽宁,在新浪网发布博文14780条,日均与网民互动私信70余条,与网民互动26000余人次。在政务排行榜的数据统计中,省厅官方@平安辽宁继续蝉联辽宁十大政务机构微博辽宁十大公安系统微博榜首,在全国十大公安局微博中位列第八名。我厅继续依托一站双微平台,探索创新各项互联网+服务模式,与网民开展互动,关注民生、民愿,以及涉及公安工作的网上热点信息。利用一站双微平台,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家纠活动,将公安新媒体工作同公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之中,助推各项公安工作向纵深开展,得到了公安部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结合公安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特殊性,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加强在文件制定过程中对内容和适用范围的把握。对适宜公开的文件在加盖信息公开专用章之后,向社会公布,供民众查询。我厅还紧紧依托辽宁公安门户网站,重点围绕行政职权等事项内容设立专栏专题,对所涉权力清单、权力下放、行政审批、国家职业资格审核等各类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保护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二)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部门预算和决算所有事项内容,除涉密项目外,全部分别于20183月、8月通过省政府网站和我厅官方网站公开。政府采购方面,严格按政府采购法规定,公开执行财政监管部门批复的政府采购方式,无违规行为。同时,2018年我厅按照《政府采购法》和省财政有关文件精神,对可公开的149个采购项目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行政审批有关情况。2018年度,公安厅驻省政务中心审批窗口全体工作人员立足自己的本职工作,团结一致、加强协作,依法行政、热情服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共累计受理各类审批事项430/次,审批发放各类证照409/次,接受办事群众各类事项咨询累计1100余次,妥善处理群众上访事件7次,群众满意率100%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全面梳理并对社会公布了权责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事项。工作开展中,深入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紧密依托一站双微平台,充分发挥全省公安政府网站航母式、集群化效应,通过明确重点、点线结合,注重服务,勇于创新,积极推进资源整合与共享,共建立网站117个,(1个省厅公安政府网站、14各市公安政府网站、102个分县局政府网站),积极拓宽政务公开平台和渠道,对有关事宜文件规定及政策法规进行公开,并利用开设的互动栏目回复网民咨询、求助1200余条。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厅共承办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61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37件(主办22件),人大议案5件;省政协提案24件(主办9件),全部高效优质办结,办结满意率100%,相关答复意见已通过辽宁公安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六、开展政策性解读情况 

  2018年,全省公安宣传部门通过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央广播电台、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辽宁日报等中央、省级媒体共计刊(播)发各类稿件25000余篇,邀请召开各类新闻通报会、新闻通气会130场,开展系列主题宣传30余次,组织媒体随警采访活动100余次,发放新闻通稿700余篇,对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各类政策进行解读共计25次,在全社会营造出浓厚的拥警、爱警氛围,社会反响良好。 

  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建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为确保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障每一位公民的知情权,我们收到的每一件群众申请交相关警种部门拟定答复意见,经法制部门审核把关后,由厅政务公开办公室进行综合整理,主管厅长签发后,正式答复申请人。 

  (二)申请情况。2018年,共收到公开申请59人(次),内容涉及经侦、法制、刑技、交通管理等多个方面,全部予以书面按时答复,答复率100%。答复意见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件、同意公开答复1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1件、不同意公开答复56件(其中,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55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件),无被依法纠错情况。 

  八、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按照中办、国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务舆情收集处置回应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我厅成立了辽宁省公安厅政务舆情收集处置回应工作协调小组,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公安宣传纪律加强涉警舆论引导工作的通知》和《全省公安机关舆情引导工作应急预案》(试行)。建立涉警舆情同步处置五项机制:建立健全舆情研判制度;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舆情通报机制;建立健全舆情会商机制;建立健全网上舆情应急处置机制。2018年,经认真工作,未出现涉警舆情事件。此外,我厅积极回应网民关切,2018年公安民心网共接受群众诉求8.1万件,通过诉求转办4.5万件,办理优秀率达98.7% 

  九、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我厅信息公开没有接到举报投诉,行政复议2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件,没有依法被纠错和其他情形问题,没有行政诉讼件,没有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诉讼请求件,没有依法被纠错或其他情形件。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我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厅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指导全省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下发《辽宁省公安厅政务公开工作规定》,重新梳理《政务公开工作目录》,研究制定《辽宁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规定》、《辽宁省公安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等,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建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发布审查机制,确保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全面、正确、有效的实施。2018年,共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8项,其中本年度新建制度3项(《2018年全省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辽宁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兼职人员2人,组织召开1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 

                                                    辽宁省公安厅政务公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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