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
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5日          编辑:省公安厅张蕾         来源:

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度)

  

省政府办公厅:

 

  2016年,公安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中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国办《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我省两个《实施方案》,以推进执法规范化、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深刻理解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报送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标准,积极拓宽政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真实、准确、完整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公安厅党委始终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组织和落实,明确厅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指导全省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下发了《辽宁省公安厅政务公开工作规定》,重新梳理了《政务公开工作目录》,研究制定了《辽宁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规定》等。建立健全了厅党委统一领导、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厅机关各处室总队密切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督促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并结合公安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特殊性,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发布审查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正确、有效的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年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1条;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2条;“辽宁公安”网站公开信息7023条,回复网民咨询、在线办理相关警务事项3660余件次;“@平安辽宁”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0300条,新浪微博上发布原创博文3050余条,在辽宁省政务微博排名中,连续五年获第一名;“平安辽宁”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825条,其中多次实现单条信息阅读量过十万人次。#双微联动.共同关园安全#专题活动,阅读量高达2930万人次,得到了新华网、人民网、中国警察网及东北新闻网等全国100余家网站的关注报道(转载)。#微博送平安.平安过大年#话题,仅春节期间微话题阅读人便已数达2123万人次,参与讨论量达5.1万人次。

 

  三、推进行政“五公开”情况

 

  公安厅重点围绕重大普民、惠民事项,坚决执行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尤其是2016年,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有关要求,我厅先后组织开展了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调整优化积分落户政策、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等工作。工作中,我厅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有关会议50余次,向有关单位部门反复征求相关意见10余次。制定出台的《关于推进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辽公治明发[2016]89号)、《辽宁省公安厅关于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公通[2016]136号)及调整优化沈阳、大连积分落户政策等多项实施措施,均已通过媒体、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结合公安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特殊性,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的发布审查机制,加强了在文件制定过程中对内容和适用范围的把握。对适宜公开的文件在加盖信息公开专用章之后,向社会公布,供民众查询。我厅还围绕阳光办案、阳光执勤、阳光管理、阳光服务四个方面,推出了28项执法公开举措,将21个警种部门可以向社会公开的各类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的保护了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于2016年3月予以公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于2016年9月予以公开;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内容为除涉密项目外全部预算批复表,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的内容为“收入支出决算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均已通过我厅官方网站公开。

 

  (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政府采购方面,严格按政府采购法规定,公开执行财政监管部门批复的政府采购方式,无违规行为。2016年,我厅交流备用电源建设采购和指挥室DLP大屏幕采购等199个项目,已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开展政策性解读情况

 

  2016年全省公安宣传部门共计刊(播)发各类稿件25000余篇;召开各类新闻通报会、新闻通气会43场,对各类政策进行解读共计17次,组织媒体随警采访活动50余次,发放新闻通稿300余篇,在全社会营造出浓厚的拥警、爱警氛围,社会反响良好。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按照中办、国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务舆情收集处置回应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我厅成立了辽宁省公安厅“政务舆情收集处置回应”工作协调小组,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公安宣传纪律加强涉警舆论引导工作的通知》和《全省公安机关舆情引导工作应急预案》(试行)。建立了涉警舆情同步处置“五项机制”:建立健全舆情研判制度;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舆情通报机制;建立健全舆情会商机制;建立健全网上舆情应急处置机制。2016年,先后成功处置多起涉警舆情事件,我们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使舆情得到有效控制。

 

  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建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制,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为确保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障每一位公民的知情权,我们收到的每一件群众申请均报经主管主任和厅长审批,交相关业务处室研究提出答复意见,再经厅政务公开办公室进行综合整理,主管厅长签发后,正式答复申请人。

 

  (二)申请情况。2016年,共收到公开申请40人(次),内容涉及治安、法制、信访、出入境等多个方面,全部予以书面按时答复,答复率100%。答复意见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1件、“同意公开答复”的8件、“不同意公开答复”的32件(其中,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24件、申请信息不存在8件)。行政复议数量12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12件。无被依法纠错情况。

 

  下步工作中,我厅将把切实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深入开展“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继续以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为宗旨,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制定完善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划、目标、任务。同时,通过进一步加强对厅机关领导和民警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公安机关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进一步加大公安政府网站建设。以网站为主体,积极打造“三微”工作平台,全面构筑公安政府网站立体化工作格局,全面推进我省“网上公安机关”建设工作的可持续性发展。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通过新闻发布、网上公布等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回应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信息,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