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贯彻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06日          来源:辽宁省公安厅

  2016年,公安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中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国办《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我省两个《实施方案》,以推进执法规范化、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深刻理解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报送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标准,积极拓宽政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真实、准确、完整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公安厅党委始终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组织和落实,紧密结合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实施了《辽宁省公安厅政公开工作办法》,建立健全了厅党委统一领导、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厅机关各处室总队密切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督促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公安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特殊性,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发布审查机制,加强了在文件制定过程中对内容和适用范围的把握。对适宜公开的文件在加盖信息公开专用章之后,向社会公布,供民众查询。并通过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正确、有效的实施,使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二、政务公开新媒介建设情况 

  (一)“网上公安机关”建设情况 

  辽宁是全国第一个省、市、县(区)三级公安机关全部在互联网上开通公安政府网站的省份,几年来,已完全凸显“航母式”、集群化的建设效应。目前,共建立网站117个,(1个省厅公安政府网站、14各市公安政府网站、102个分县局政府网站)。在公安厅政府网站,就民众关心关切的户籍制度改革问题,开辟专栏,对有关事宜文件规定及政策法规进行公开。今年8月又顺利完成国务院办公厅对政府网站例行的八次全国巡检及省政府的日常检查。按照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及公安部相关文件的要求,省厅在公安厅政府网站的显著位置链接专题链接。上半年,省厅政府网站链接省政府及公安部的宣传专题六个,转载信息520余条。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政府网站群总访问量超过7500万人次,为群众网上办事55万余件(包括网上举报、网上咨询、表格下载、领导信箱回复等)。 

  (二)公安微博、微信建设情况 

  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建官方微博及民警个人政务微博号687个。公安厅官方微博“平安辽宁” 连续五年获辽宁省政务微博第一名,同时进入2016年上半年全国政务微博影响力总榜前100名。在新浪微博开设的#双微联动.共同关注校园安全#专题活动,阅读量高达2930万人次,得到了新华网、人民网等全国100余家网站的报道(转载);获得公安部 “2015年度公安网络正能量十佳专题活动奖”;全国2015年度“百项”网络正能量专题活动奖。今年我厅开启了“网上公安机关”的“一站双微”模式,积极打造特色品牌栏目,截至目前,省厅官方微信“平安辽宁”发布信息1800余条,其中多次实现单条信息阅读量过十万人次。并在通过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平台开展联动宣传,在宣传政策信息及领导工作指示上起到了带头作用,此项工作在完成时间及完成效果上多次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结合公安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特殊性,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的发布审查机制,加强了在文件制定过程中对内容和适用范围的把握。对适宜公开的文件在加盖信息公开专用章之后,向社会公布,供民众查询。我厅还围绕阳光办案、阳光执勤、阳光管理、阳光服务四个方面,推出了28项执法公开举措,将21个警种部门可以向社会公开的各类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的保护了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于2016年3月予以公开,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于2016年9月予以公开;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内容为除涉密项目外全部预算批复表,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的内容为“收入支出决算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均已通过我厅官方网站公开。 

  (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政府采购方面,严格按政府采购法规定,公开执行财政监管部门批复的政府采购方式,无违规行为。2016年,我厅交流备用电源建设采购和指挥室DLP大屏幕采购等199个项目,已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政策解读情况 

  2016年全省公安宣传部门共计刊(播)发各类稿件25000余篇;召开各类新闻通报会、新闻通气会43场,对各类政策进行解读共计17次,组织媒体随警采访活动50余次,发放新闻通稿300余篇,在全社会营造出浓厚的拥警、爱警氛围,社会反响良好。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按照中办、国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务舆情收集处置回应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我厅成立了辽宁省公安厅“政务舆情收集处置回应”工作协调小组,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公安宣传纪律加强涉警舆论引导工作的通知》和《全省公安机关舆情引导工作应急预案》(试行) 

  六、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我厅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指导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下发了《辽宁省公安厅政务公开工作规定》,重新梳理了《政务公开工作目录》,研究制定了《辽宁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工作规定》等,做到了各项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同时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划、目标、任务。此外,我厅还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在做好省厅机关层面培训工作的同时,多次深入市、县(区)公安机关,在走访中、调研中、座谈中,将省厅总结的典型经验,梳理的优秀案例传授给基层。 

  七、政务服务开展情况 

  2015年12月14日,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正式成立,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公安厅目前已有13项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政务中心办理,在4个窗口开展办理业务,共进驻工作人员12名。实现了公安机关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网上审批,改变了以往需要带着沉重的审批材料“折返跑式”的传统审批模式,统一设置了警务公开栏,安装了电脑触摸屏和电子滚动屏,印制了办事指南和所需材料须知。我厅还出资5万多元配备了专业制证打印机,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单位,提高了审批效率。截至目前(16年11月25日),共受理各类审批事项264件/次,已完成发放审批161件/次,其中网上大厅受理件203件/次,纸制材料受理61件/次,接受办事群众各类事项咨询接近1800余次,妥善处理群众上访事件7次,同时取得锦旗2面,群众满意度100%,投诉率0%的佳绩。 

  下步工作中,我厅将继续以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为宗旨,不断增强政务公开的时效性,积极拓展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建设平安辽宁,促进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6年1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