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把沿街车辆当“盲盒”?可真“刑”!

更新时间:2024年09月13日

文章来源:大连市公安局

打印文本

【字体:大  中  小

  很多人习惯把车辆当成“移动保险箱”,将一些贵重物品放在车内,殊不知你的车可能成了小偷眼中的“盲盒”。他们不用砸窗撬锁,通过拉拽车门的方式找寻未锁车门车辆,将车内的财物一扫而光。

  近日,庄河市公安局新华派出所就破获了一起系列“拉车门”盗窃案件。“当时可能没锁车门,我放在车里的8000元现金不见了!”新华派出所接到市民孙女士报案,称自己停放路边的轿车内财物被盗。接到报警后,新华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经过现场勘查及走访调查,调取大量周边视频监控,很快发现了一白衣男子深夜时分在被盗车辆附近不停徘徊。该男子逐一拉拽沿街车辆车门,当途经一辆未上锁车辆时,一下将车门拉开,从车里盗走一个包,而后继续拉拽其他车辆车门,又从另一辆未上锁的车内盗走物品,随后快速离开现场。

  民警兵分多路、连续奋战,一面沿街开展实地走访一面以案发地为中心扩大追踪范围,寻找嫌疑人下落。经过大量调查工作,办案民警最终锁定了杨某恩有重大作案嫌疑,迅速确定了其藏身地点,一举将其抓获归案。

  经讯问,杨某恩由于游手好闲,手头拮据,就想到“拉车门”盗窃,共作案7起,价值1.2万余元。目前,杨某恩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

黄阳茗

附件下载

工作链接

  • 主办单位:辽宁省公安厅
  •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2号
  • 邮编:110032
  • 联系邮箱:paln110@163.com
  • 邮箱系统   网站地图
  • 总访问量: 11712196 人次
  • 辽ICP备 09028003 号
  •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8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372号
  • 版权所有:辽宁省公安厅
  • Copyright©2020 辽宁省公安厅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