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16时,皇姑分局接到“货拉拉”司机孟师傅的报警:“我接到了一个平台订单,让我去皇姑区的一家银行取货,但没说把货送到哪,就让我添加一个微信,按照对方的要求送到指定位置。”

孟师傅按照订单要求来到银行,一名女子将一个沉重的拉杆箱交给他,并让其和微信名为“与你”的人联系。添加微信后,对方要求孟师傅将箱子送到于洪区沙岭街道光辉村附近的一处变电箱旁边就自行离开,孟某某对此有所怀疑,遂向平台反馈并拨打了报警电话。
分局反诈中心、黄河派出所第一时间与下单的付女士取得联系,得知其当日在银行取出79万元现金并交给司机,是为了完成所谓的“刷单”任务,直到警方联系付女士前,她还蒙在鼓里。

为避免79万元现金流入犯罪分子手中,民警迅速与孟师傅汇合。民警将现金取出换成石头装进箱子,并换上骑手工装前往交付地点,另一组民警则驾车跟在“骑手”身后,伺机抓捕犯罪嫌疑人。在距离交付地点约3公里的位置,一辆停在路边的外地牌照白色轿车引起了民警的警觉,就在民警将行李箱放在约定位置之后,迟迟不见有人取货,也没收到诈骗分子的信息。
“这附近都是空旷的野地,鲜有人员经过,刚刚停着的车有问题。”在“情指行”一体化作战中心的支撑下,民警在浑南区彩霞街某餐馆附近找到该车辆,但车上无人。
当晚23时许,2名男子和1名女子正欲驾车离开,民警迅速行动将3人抓获,当场查获一架无人机和2部手机。其中一部手机正登录着“与你”的账号。

“我们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就想着给诈骗分子‘线下取钱’从中牟利。”在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崔某某供述道。经查,3月18日8时许,崔某某会同其女友林某和朋友徐某,一行三人租赁了一台白色汽车,从天津来到沈阳,崔某某负责联系“上线”以及被害人付女士。16时许,3人到达取货地点,崔某某使用无人机观察周边情况,并将车停在三公里处等待骑手。一旦发现情况不对,3人便迅速驾驶车辆逃跑。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查获的被骗资金已全部返还给被害人,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