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23时许,虞某接到一个到某商场清运建筑垃圾的活。虞某来到商场顶层,看着大片的建筑垃圾,当场“撂挑子”了,“这活太累,我干不了!”临行时,虞某打起了“歪心思”,他来到商场一楼,拉开一家商铺的大门,偷走了桌上的笔记本电脑和一部手机。在商场一楼,夹着电脑的虞某发现了正在巡逻的保安员,做贼心虚的他赶忙将电脑藏在商场负二层的角落里,想着过后再来取。

次日14时许,店主发现商铺被盗,于是拨打了报警电话。皇姑分局北塔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在负二层找回了被盗电脑,并通过调查走访,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虞某。
经过4个小时的连续蹲守,民警在和平区某小区内,将准备外出的虞某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虞某因涉嫌盗窃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深夜行窃“赚刑期”,好逸恶劳不可取,违法犯罪才是最亏本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