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 俩 “显眼包” 入室盗手机被拿下

更新时间:2025年09月18日

文章来源:鞍山市公安局

打印文本

【字体:大  中  小

微信图片_2025-09-18_085041_696.jpg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偏有人游手好闲,总想着不劳而获,取之用“盗”,最终身陷囹圄,追悔莫及。

  近日,鞍山市公安局千山分局大屯派出所接到村民张先生报警,称价值3000余元的手机被盗。据张先生描述,自己每晚睡觉前都习惯将手机放在床头,可今天早上起来时却发现手机不翼而飞。“这可奇怪了,手机就放在身边也能被偷。”张先生一脸无奈地跟民警解释道。

  了解情况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勘查,还根据张先生提供的案发时间调取了沿途公共视频。根据张先生提供的案发时间调取了周边视频,并在其中发现了两个可疑身影。当天凌晨,两人趁着黑夜鬼鬼祟祟潜入张先生院内,徘徊几分钟后快速离去。民警判断这两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随后,根据两人的行踪轨迹和驾驶的摩托车展开追踪调查。在分局刑侦大队和唐家房派出所支持下,成功将两人抓捕归案。经审讯,嫌疑人侯某和孙某对实施入室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两人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

黄阳茗

附件下载

工作链接

  • 主办单位:辽宁省公安厅
  •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2号
  • 邮编:110032
  • 联系邮箱:paln110@163.com
  • 邮箱系统   网站地图
  • 总访问量: 11712196 人次
  • 辽ICP备 09028003 号
  •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8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372号
  • 版权所有:辽宁省公安厅
  • Copyright©2020 辽宁省公安厅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