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我就帮忙取钱,也能抓我?”

更新时间:2025年12月19日

文章来源:鞍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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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帮点小忙”为他人取钱并以此换取“好处费”的行为,看似轻松获利,实则可能涉及违法犯罪。切勿因一时小利成为他人非法活动的工具,最终面临法律严惩。

  “那人说我丈夫把人给撞了,要我们赔偿25万元!”近日,鞍山市公安局千山分局甘泉派出所接到了辖区群众王大爷的儿媳报警,称其父亲王大爷疑似遭遇了电信网络诈骗,被骗8万元。

  接到报警后,甘泉派出所民警一边安抚对方情绪,一边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据王大爷回忆,当天早上他独自在家时,突然接到了一通陌生来电。对方语气焦急,还伴有断断续续的哭泣声,听起来很像自己在外打工的儿子。这个所谓的“儿子”在电话里说,自己不小心撞伤了人,现在对方要自己赔偿25万元。听到“儿子”这么说,王大爷立刻慌了神,情急之下根本没想到要与家人商量,便连忙追问应该如何解决。就在这时,一位自称是儿子朋友的人接过了电话,跟王大爷表明自己会安排人去王大爷那取钱,让他不要着急。

  由于家中并没有足够的现金,王大爷便与对方约定好先拿出8万元,在甘泉镇附近交接。当天中午11时左右,王大爷将8万元现金第一次交给了儿子的“朋友”。当王大爷刚回家时,“儿子”再次打来电话,询问剩下的钱什么时候能拿过来。听着电话那头“儿子”焦急的声音,王大爷立即第二次着手筹款,便联系了儿媳。

  “我当时一听就觉得不对,便赶紧联系上了丈夫,发现根本就没有这个事。”“你们先稳住他,这个肯定是诈骗!”办案民警迅速前往王大爷家中。根据王大爷与骗子约定好的第二次交款时间和地点,甘泉派出所联合刑侦大队提前在周围进行布控。

  在耐心等待了近3个小时后,“取钱人”终于出现。当他与王大爷在车旁交流时,早已蹲守多时的民警迅速行动,成功将“取钱人”抓获。

  据嫌疑人梁某交代,自己在网上结识了一个网友,对方答应自己只要帮忙取到钱,就能拿到佣金。目前,梁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案件仍在进一步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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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阳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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