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阜新市海州区的马女士结识了柴某,对方自称是一名做生意的商人,在市区有几处网点,加之每日对马女士嘘寒问暖,关怀备至,二人关系也迅速升温,很快确立恋爱关系。几天后,柴某使用马女士的身份信息贷款购买了一辆奔驰车,并承诺贷款由他本人偿还。然而车还没开几天,柴某便称自己有资源做货站生意,要求马女士将新车做抵押,抵押的钱再拿去做货站生意,并承诺赚钱后会给其大笔分红,已经被蒙蔽的马女士不假思索地答应了柴某的要求。几天后,柴某又谎称货站需要资金支持,马女士陆续又转账多笔钱款,累计近三十万元。

此后,二人的联系越来越少,马女士也多次尝试要求对方还款,但柴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直到彻底失联。接到报警后,阜新市公安局海州分局矿工街派出所迅速行动、展开侦查。经查明,柴某将自己包装成“生意人”,通过与自身微信小号对话伪造出货、入货流程,用层层谎言骗取马女士的信任,进而实施诈骗。办案民警将柴某传唤至派出所,在确凿的铁证面前,柴某对其诈骗马女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柴某已被依法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