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盘山县公安局坝墙子派出所民警与热心群众联手,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6月2日上午9时许,一名热心群众来到盘山县公安局坝墙子派出所,称其在路边草丛中发现一只受伤鸟类,无法正常飞行,该群众凭借日常积累的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敏锐察觉到这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便立即将其安置在车内驱车送往派出所。

值班民警打开车门时发现这只形似雏鹰的小家伙正瑟缩在脚垫上,其外形似“鹰”,喙部尖细,背部、肩部和翅膀呈棕红色,且有黑褐色横斑,经民警判断,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民警向热心群众表示感谢后立即用纸箱搭建临时“救护舱”,轻柔地将红隼带回屋内并与当地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取得联系,等待期间,民警细心为红隼准备清水和食物悉心照顾。

经保护协会工作人员检查,其可能由于体弱导致无法飞行,目前,红隼已由保护协会工作人员带回,进行进一步的治疗,待其恢复健康达到放生条件后,再将其重新放归自然。